1、入驻公会的公会主播,根据平台规则接受公会对公结算邀请,由平台直接向公会结算直播收益,平台付清给公会后,视为平台已结算完毕,主播认可平台后台结算数据、投放数据的真实性。主播和公会有结算争议的,应由双方单独协商解决。
2、主播应妥善保管好平台账号和密码,账号的一切操作行为(含入会、转会、同意对公申请结算操作),都认定为主播个人行为。
3、主播接受平台有权制定和调整结算规则,并应定期留意结算规则的变化,如结算规则变化后,主播仍继续直播的,应视同确认最新的结算规则。
4、主播转会后,结算方式默认为对私结算,主播根据平台规则接受新公会对公结算邀请后,结算方式变更为对公结算,与本须知第1条结算规则一致。